古丈融媒4月16日讯(通讯员 向波)4月15日上午,在古丈县默戎镇万岩村,古丈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组织开展了2026年首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增殖放流活动。在县人民检察院、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和当地群众的见证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袁某将购买的鲤鱼、鲫鱼鱼苗共4000尾投放入河中,以实际行动完成了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补偿。

据了解,当事人袁某,于2025年2月7日至9日在丹清河古丈县默戎镇万岩村段河道管理范围内未经河道管理部门批准非法采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袁某非法采砂行为,破坏了当地水域生态环境,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经古丈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调查核实并对当事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外,依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袁某一并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修复受损的自然生态环境。

近年来,古丈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持续加强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和非法捕捞行为。自2020年以来,共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4件,赔偿义务人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其他自然水域累计人工增殖放流“四大家鱼”鱼苗达28万多尾。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活动的开展,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环保意识,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有力推动了全县生态环境得到良好保护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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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古丈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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